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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英 我在2003年4月被惡警抓到縣公安局,由於父母之情和各種心沒放下,在兄長給縣局全700元錢的情況下出的縣局,這事對我打擊很大。在此我鄭重聲明,在縣局所說、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4/715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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