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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莊瑞菊 2000年5月20日,我參加同修切磋會,當我們正在開會時,突然來了幾輛大車,下來許多警察把會場包圍了,強拉同修上車,當時我帶的孫女被嚇哭了,一位女警見此叫我趕快離開,我就這樣離開了被包圍的現場。過了幾天,警察又到我家,叫我到派出所去,我堅決不去,後來警察叫我在它事先寫好的“保證書”上蓋了手印。我做了一件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其原因主要是怕心重,放不下人的東西,正念不強,促使我接受了邪惡的迫害,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特此聲明:我寫的“保證書”作廢。我決心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堅定不移走師父安排的正法之路,作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5/717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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