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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唐生慧 2000年5月20日,我參加心得交流會。當我們正在開會時,來了一大批警察把我們包圍,並把我們強行抓上車,把我拉到派出所,非法拘留我五天後,我的丈夫代我寫了一個“保證書”後,派出所就把我放了。通過學法,我悟到:我沒有經受住考驗,配合了邪惡,出賣了同修,做了一件不符合大法的事,其主要原因是由於怕心重,沒有正念看待,對法不堅定造成的。我要全盤否定舊勢力對我的一切安排,走師尊安排的正法之路,做好“三件事”,成為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特此聲明:丈夫代我寫的“保證書”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5/717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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