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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玉華 2000年我去北京正法,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在逼迫下,寫了一份“保證書”,在春節前被釋放回家,後來當地派出所多次騷擾,在2003年我又被派出所所長叫去抄寫一份誣陷法輪大法的“材料”,雖然是被逼,但嚴重的損壞了大法的尊嚴,破壞了大法的形象。我鄭重聲明我所寫的“保證書”和抄寫誣陷大法的“材料”統統的一切作廢。繼續修煉,做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6/717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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