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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險峰 我很痛心,由於自己的疏忽,至今才知道,我於2000年4∼5月間,在單位被折磨至神志不清出來時,我公公替我寫了“不上訪……”等的擔保,在此,我鄭重聲明,此“擔保”我不承認,予以作廢。上訪是公民的合法權益,信仰是人的自由,修煉“真、善、忍”對社會有益。我一定會在修煉大法的路上堅定的走下去。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6/717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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