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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翠芳 99年7.20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綁架到公安局,在強化洗腦班及殘酷迫害下,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給大法造成了損失。通過學法使我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合格的正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6/717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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