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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明起

    由於本人學法不深,在99年7月至2000年5月間迫於壓力,錯誤地寫了“保證書”等文字,以及“到北京上訪即視為自動離職”的保證,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也是對自己生命不負責任的表現。到北京上訪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是任何人都不能剝奪的。我嚴正聲明,自己寫的這些錯誤的“保證書”及文字一律作廢,今後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用說明真相的實際行動彌補損失,做一個合格的法輪大法弟子。通過我個人的修煉實踐,我真心地向世人說一句:法輪大法好,李洪志老師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1/10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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