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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鳳英 在2001年10月12日晚,我和一個功友去掛條幅,貼粘貼資料被惡人舉報,綁架到派出所,被邪惡灌輸了許多污蔑師父及大法的言論,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沒有守住心性,都是常人的觀念左右自己。在邪惡打壓的環境下,用常人心配合了邪惡的言行,出賣了兩個功友,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給同修帶來了干擾。我被非法關押時,還執著的想邪惡哪天放我回去,邪惡就鑽空子,派出所邪惡每天就逼迫家人交4000元錢,家人就順從邪惡要求,滋養了邪惡。拘留所放人時,惡警拉著我的手在兩份“材料”上按了手印,就這樣回了家,回家後心�堳雂ㄛO滋味,心�堣]苦悶,但長期以來不能突破。大慈大悲的師父不願落下一個弟子,安排同修主動來找我,給我請來了大法書籍和《明慧週刊》,又讓我拜讀了師父《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我開始精進實修,做好師父教誨的三件事。此時,我讀了《明慧週刊》上關於“聲明”的文章,我意識到我所犯錯誤的嚴重性,我曾經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我應該洗刷掉這個污點。哪�媞L倒就在哪�堛旭_來,師父慈悲,一再給我機會,我要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在此嚴正聲明在拘留所我所說、所按的“手印”作廢。精進實修,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正念正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7/718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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