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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玉梅 大約是去年6∼7月份,我單位領導將我丈夫叫到我單位,要他代替我寫了一個“認識”(因我是法輪大法弟子,不配合他們)。我當時不知道。但由於學法不深,後來知道了也沒在意,認為不是我寫的,誰也代替不了我。師尊教導我們,修煉是嚴肅的。我現在認識到:那東西雖然不是我寫的,但上面簽的是我(大法弟子)的名字,這實質上是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的侮辱和欺騙。作為大法真修弟子,我決不能承認它。特此,我嚴正聲明:我丈夫替我寫的不符合大法的東西作廢!我一定跟上師尊的正法進程,完成自己的史前誓願,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8/718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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