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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長寬

    我是95年得法的。於去年6月16日被當地派出所、社區強行帶進派出所和洗腦班。由於自己執著於“情”而被舊勢力鑽了空子,在洗腦班裡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情,不該配合邪惡舊勢力和市、區“610”寫“三書”。我在此嚴正聲明:以前寫的那些東西全部作廢。今後我要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走好師尊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8/71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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