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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永梅 我在2000年12月份,被公安人員抓到政保大隊後,由於邪惡的迫害,我被逼寫了“悔過書”。我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現在我嚴正聲明,我寫的“悔過書”徹底作廢。今後我一定加倍彌補,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當前的三件事,決不辜負師父對我的慈悲救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8/718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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