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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培雲 99年7.20這天我去市委上訪,被抓送到本區派出所,在那我違心的簽了名,從這以後警察和街道主任經常來我家騷擾,並把大法書收走,就這樣還不斷來騷擾,後我說我“不煉”了。過一段時間,又幾次來我家(都在晚上),叫我簽甚麼名,在我拒絕和不配合下,不修煉的丈夫代簽了名。通過不斷學法和看《明慧網》材料後並與同修切磋,現嚴正聲明我以上所作所為全部作廢。做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助師正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9/719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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