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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連榮 我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99年江××出於小人的妒忌,利用手中的權利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在這被迫害的四年中,610指使單位迫害我,逼迫我違心的說了不該說的話,寫了不該寫的,給大法抹了黑。在這四年的風風雨雨中我逐漸堅強起來,我嚴正聲明在迫害下所寫、所做、所說和別人代做、代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決心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9/719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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