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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臧維華 自99年7.20以來,因學法煉功被江氏集團的邪惡多次非法抓捕、被關及遭受各種失去人道、人性的折磨,於2001年6月份被送進勞教所,經過舊勢力的層層干擾破壞,自己一時思想認識不清,在它們的誘惑下,在2001年12月份寫下一份“保證書”或“悔過書”,辜負了師父的慈悲和苦度。回家後通過學法和功友的切磋明白了法理,徹底否定一切舊勢力的安排和邪惡干擾。今天我特此聲明2001年的“保證書”或“悔過書”統統作廢。做一個堂堂正正堅修大法的修煉者。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3/722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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