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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芳 我在被非法勞教期間,所做、所寫、所說的一切違背大法行為的“材料”,全部作廢!我曾經在勞教期間,因自己對法認識不夠,走向了大法的反面,做了有違背大法的事,對師父不敬。嚴正聲明:我所寫的“保證書,揭批書、決裂書、揭發材料”等等,一切違背大法的東西,統統作廢!自從回到家後,看到功友貼的“法輪大法好”的傳單後,又在街道扔過真像傳單,曾經對繼續煉法輪大法的同修,有過過多的干擾和謾罵,在勞教所裡,又多次協助邪惡干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同修的大壞事,我所犯的錯誤,只有在今後的修煉路上,加倍補償,洗刷自己的罪,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4/722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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