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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宋愛君

    今年2月份,單位的人到我家來,給我老伴一張表,他讓我在上面“簽名”,被我拒絕了,可我萬萬沒有想到老伴竟替我簽上了。我感到非常的愧疚,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這是我的責任,都是平常沒有給他講清真像的後果。在這裡,我要向師父道歉。鄭重聲明,老伴的舉動不代表我,我不承認!這是對大法的態度問題。以後我要更加清醒,不做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4/72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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