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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秦光 我因前段時間,學法只求數量,沒有真正理解法的內涵,為學法而學法,使自己一度思想不在法上,被邪惡鑽了空子,出去發資料時被抓,並送拘留所。後來以常人的方式出來了(判勞教,所外執行)。在進去和出來的過程中,雖然我一直在發正念除惡,而且對民警及拘留所犯人講真象,但我在進出拘留所的手續上都簽了字,而且家屬也為此寫了“保證”。出來後,通過深入學法才認識到這等於承認邪惡對我的迫害,這種對邪惡的配合,就是對邪惡的妥協,給大法造成一定損失。特此嚴正聲明,我所有的簽名和家屬寫的“保證”全部作廢。今後要努力實修,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4/722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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