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俊艷 我於99年7-20後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後因講真像被非法勞動教養。在教養院,由於學法不深,正念不強,寫了“三書”、“五敢”等一些不符合大法的書面材料,並做別人的洗腦。今天我嚴正聲明全部作廢。從新修煉,加倍彌補,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正念正行,用實際行動證實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4/7228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