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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友蘭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法理不清,怕心太重,被邪惡鑽了空子,2002年7月惡警到我家騷擾逼迫,在明知是錯的情況下沒能抵制邪惡,寫了“保證”,按了手印,做出了違背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給大法造成了損失。聲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認真學法煉功,講真像救眾生,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走好最後的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4/722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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