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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俊鋒 我於2000年七月二十一日被北京市派出所從我的住處帶走,並非法把我遣送回家給予拘留。出來後, 由於受親人以死相逼,而寫下了不上訪不煉功的保證書,現在在此嚴正聲明,在2000年七月二十一日所作的一切違背大法的都是錯誤的,不是大法弟子行為,現在收回保證並堅修到底,跟上正法的進程。 處處以大法弟子體現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和光芒。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1/79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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