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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香雲 自1996年3月修煉法輪功以來,使我的身體、思想都得到了淨化。1999年江氏迫害法輪功後,在派出所和居委會的壓力下,由於學法不深,又怕心,在他們代寫的“保證書”上簽了字。我做了錯事,說了錯話,給大法造成不好的影響,特此聲明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精進實修,做好“三件事”,多學法,講清真象,發好正念,救度眾生,不讓邪惡再鑽空子,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5/723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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