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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萬厚儀、葉長明 2003年2月24日(農曆正月二十四)日下午集體學法時,突然被景縣公安局惡警非法綁架到縣看守所,在這裡被惡警強迫寫了“保證書”。現在嚴正聲明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所謂“保證書”全部作廢,並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6/724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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