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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吳耀東

    我於2000年11月1日,因反對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而到北京證實法,於2000年11月7日被警察非法送到看守所後又被送到勞教所,於2002年12月17日被放回來,在此期間遭受了被惡警打、體罰、戴手腳鐐、強化洗腦、被電棍打,強迫勞動等殘酷迫害。嚴正聲明在強化洗腦及殘酷迫害下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珍惜師尊和大法給予我的機會,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6/72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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