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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秀英 我在2000年出去證實大法,被當地公安非法關押後,被迫去勞教所這個黑窩。由於有怕心、執著心,在邪惡的強化洗腦的迫害下,一時錯悟,寫了不該寫的所謂“三書”和“保證”,在高壓下說了、做了不該做的事。釋放時還叫家人送上“錦旗”。醒覺後非常遺憾,內疚,後悔。因此鄭重聲明:以上無論在當地公安或勞教所所做、所寫的一言一行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切解體、作廢。全盤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跟隨師父,堅修法輪大法。堂堂堂正正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6/724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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