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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桂蓮 因我以前有病(心臟病、脈管炎、乳腺炎病),學了法輪大法後,身體健康,病情全無。在2000年臘月24日,派出所惡警把我抓到派出所拳打腳踢,當場把我打得昏死過去,他們一看不妙,立即把我送往醫院搶救,並打電話叫我家�堣H把我接回。在洗腦班上,由於我學法不深,說了一些不利於大法的言語,事後我十分後悔,我現在鄭重聲明:過去說的不利於大法的話一律作廢、無效,今後要加倍彌補,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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