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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志平 2002年1月8日,我被強行帶到洗腦班,進行精神和肉體的迫害達60天。當時由於自己正念不足、怕心等,配合了邪惡的要求,給自己修煉路上抹了黑作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寫下了“四書”,對大法犯下了罪,使我痛不慾生。但是師父又給了我們重新做好的機會,所以我要加倍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同時在這裡我也嚴正聲明,在洗腦班所說、所寫的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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