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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增芬 2002年2月我因發真像材料時同修被抓說出我而被抄家被抓後又說出另一位同修。兒子寫了“保證”並交了5000塊錢(當時我不知道),因此我嚴正聲明:在邪惡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家人代寫代抄代保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堅信大法堅信師父,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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