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遇天鵬 我是98年得法的,後來學校老師找來家長,在父母的逼迫下,違心的寫了“保證書”。我一直都知道自己做錯了,就是當時承受不住。學習了師父的新經文以後,明白了所犯錯誤的嚴重性,所以特此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精進學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1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