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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九生 我以前身體不好,常年吃藥、打針,自從98年修煉法輪大法後,疾病全無,身體健康。2000年臘月29日,派出所把我抓走送到拘留所非法關了兩個月,在迫害期間,由於我學法不深,說了一些不利於大法的話,我心中十分後悔,現在鄭重聲明:過去說的不利於大法的話一律作廢、無效。今後要加倍彌補,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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