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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鳳珍 2004年2月中旬,我被本市“610”和當地派出所從單位綁架。在遭受迫害期間,由於各種觀念、執著等等因素,沒有做到全盤否定舊勢力的邪惡安排。現在聲明我配合邪惡說的話、簽的字,包括我家人代我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今後一定多學法,堅定跟師尊正法,完成自己的史前大願。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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