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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殷玉華 我95年6月得法的,身心受益。99年7.20以後,街道書記來我家說不要煉了,當時我說“不煉了”。現在認識到這是向邪惡妥協,今後正念除黑手,絕不向邪惡妥協,我聲明以前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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