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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冉素華 我於2000年12月27日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2001年1月1日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送到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當時由於受警察及猶大的有意矇蔽,我寫了違背良心的語言,說了不情願說的話,做了許多違背真善忍的事。也辜負了師父對我的苦度。回來後我痛悔不堪。我在此嚴正聲明;我在女子勞教所的一切所為全部作廢,今後一定緊跟師尊一修到底,做師尊的真修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8/726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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