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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孚家 2002年10月,市鎮政府的惡人來我家讓我老伴寫“保證”,我老伴不寫。惡警自己寫好了讓我老伴簽字,老伴不簽。我當時怕影響我的賣店生意,我配合“簽字”,我現在聲明全部作廢。今後也利用機會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8/726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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