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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蓋春花 我於96年修煉了法輪大法,是大法救了我,使迷失的我重新做人,懂得了怎樣做一個好人,甚至比好人更好的人,得到領導、同事及家人的好評,生活從此充滿了陽光。但江氏於99年7.20開始非法鎮壓迫害法輪功,我被無理關押多次,在一次去北京上訪時,雖然懷孕在身,也難逃毒打,並被罰款3000元,他們強逼我簽名,由於當時學法不深,配合了邪惡,明知自己不能不學,在壓力下還是違背良心簽了名,回來後通過學法的加深,我更加認識到自己的嚴重過失,自己修的就是“真、善、忍”連真字也沒做到,對法這麼不堅定,這怎麼算修呢?!我們做好人就是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修煉。我在此嚴正聲明:那次簽名作廢。我要重新做好,以法為師,勇猛精進,加倍彌補,跟上師父正法進程,作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9/727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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