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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方金花 我是98年8月有幸得法的。99年7月20號邪惡勢力開始了舖天蓋地的對大法的鎮壓。我因多次進京上訪被拘留。在2000年3月因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兩年。由於對大法的理解不夠深,在此期間,在邪惡的壓力逼迫下,神智不清的寫下了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材料。同時,家人交了錢把我保了出來,所外執行。2002年6月,在勞教期滿不久,因大法資料的問題,我再次被抓。這次在師父慈悲的保護下,當天逃出了魔窟。流離失所了五十多天。這時邪惡對我家人下手,逼我回來,因多方面原因,我又回到了家中,與邪惡妥協,寫下了所謂的保證。做了一個修煉人不該做的事。在此我嚴正聲明:從99年7月20號以後所寫的一切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書面文字材料和說的話全部作廢。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師父所說的三件事,加倍彌補自己的過錯。洗涮掉修煉路上的污點,做一個正法時期合格的大法弟子。感謝師尊的慈悲和愛護!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9/727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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