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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旭平 我在看守所及在洗腦班所做出的一切與法輪大法相違背的言行作廢。對慈悲師父不敬的言論作廢。我之所以做出謗佛、謗法的犯罪行為,是我對法、對師父沒有完全徹底的堅信,沒有真正的在法上認識法,成為法的一個粒子。我今後要加強學法,做好師父交待的三件事,努力彌補給法造成的損失,堅決維護師父的尊嚴,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兌現自己的史前誓言。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9/727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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