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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盧青 我於1999年10月15日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並被送進勞教所。在邪惡的迫害下,做出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所寫出的相關材料全部作廢!今後,我要盡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真正按照宇宙“真、善、忍”的特性修煉,做好學法、講清真象,發正念三件事,紮紮實實的走好每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9/727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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