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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小平 2003年12月份,我被公安局“610”、鎮派出所強行把我從娘家帶上車,送進洗腦班,在邪惡的迫害下,做出不符合大法的事,給大法帶來了損失。我從今以後遵照師父的教導,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我決定要堅修大法緊隨師,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9/727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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