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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宗華、龐良俊 我在小區散發真像材料時被惡人發現,在派出所被迫說了“不散”的話,回來後心�堳傶纗L,我對不起師父對我的苦度,現聲明我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作為大法弟子,摔個跟頭爬起來接著修,我不會趴下,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9/727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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