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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孝先

    我96年有幸修煉大法。99年7月22日晚當地派出所非法抄了我家,大法資料被抄走。從此單位公安分處派人跟蹤我達半年之久。這期間派出所及單位多次找我寫“悔過書”,我說我沒做錯甚麼不寫,他們就沒完沒了的騷擾我。由於環境變了,學法少,有很多常人之心沒去,對進京上訪這樣偉大的舉動認識不足,也有怕心,就違心的寫了幾條“保證”,可是心�堳D常不好受。就這樣邪惡也沒放過我,從2000年7月份開始單位在“610”指使下停止了我的工作,我單位支部書記把我叫到科辦公樓,對我說不能回家也不能工作。我問為甚麼,他說上邊說的不放棄修煉就不放人。“610”負責人黨委副書記派人天天做我的工作,目地就是讓我放棄修煉“真、善、忍”。每天都有四個人以上看著我,讓我看誣蔑大法和師父的電視、報紙等,連上廁所都有人跟著。非法關了我半個多月,最後“610”負責人黨委副書記、公安分處處長、黨辦主任、武裝部長、綜治辦主任、支部書記等找我談話,因為我是黨員他們再給我最後的“機會”。我抓住這個機會跟他們講法輪功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入黨近三十年為甚麼要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有這麼好的功法傳出是中國人的幸事。就這樣他們惱了,開除了我的黨籍,不讓我參加處理我的黨員大會。2000年7月20日“610”決定把我關押到警察隊一個單間房子裡,派六個人三班倒看著我,不讓家人見面,非法關了我43天,他們採用車輪戰術給我洗腦,在那樣的環境裡學不到法,與外界隔絕,就玩文字遊戲寫了“保證”,“610”的人說還要交2000元的押金,在8月23日放我回了家。到了10月份,我和其他9名大法弟子被單位“610”無理降2級工資,罰款2000元。2000年10月至2001年4月單位扣發我的工資,只給生活費。2001年6月我科新上任的書記夥同“610”邪惡之徒又把我非法關押在單位辦公樓裡不准回家,他們讓本單位的工友輪換做我的工作,我左右為難,其實就是人的東西放不下,被情干擾了,順從了邪惡舊勢力的安排,違心的寫了一份“保證書”,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給大法抹了黑。對不起偉大的師尊。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抓緊最後的時間,緊跟師尊的正法進程,靜心學好法,抓住一切時機向世人講清真象,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0/72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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