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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成剛

    我於1996年5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99年7.20後,被多次非法拘留羈押。2001年5月26日中午,被派出所從家中抓走,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兩個月後,於7月26日被送往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期間,由於受到矇蔽,精神壓力等,做了一個修煉人不應該做的事。於2003年8月31日被解教送回家中。回家後,經過冷靜的思考,恢復了理智,打開了被矇蔽的心,於11月27日幡然悔悟,認識到自己在勞教期間的言行是錯誤的,是一個正法時期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是自己在這個時期的一個污點。現特作嚴正聲明:在勞教期間我所說的、所寫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言論一律作廢;一切不符合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言論一律作廢。積極彌補自己所犯的過錯,堅修大法,重新投入正法的行列,助師正法,救度眾生。正念正行,以法為師,否定一切邪惡勢力的安排。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0/72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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