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薄艷菊 99年7.20,因去北京上訪,被接回派出所後,被抄家,讓寫“認識”,讓簽甚麼字,因當時學法不深,都隨著做了。通過不斷學法,看《明慧網》,才悟到當時的做法是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給大法抹了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每一步。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0/7279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