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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秋玲 我是98年得法的,時間不長邪惡就開始非法鎮壓了。我們單位找我讓我把大法書交了,寫個“保證”,我就按他們說的做了。因為當時學法不深,順應了邪惡。通過不斷學法,看《明慧網》,才悟到當時的做法是錯誤的。特此聲明,以前寫的“保證”作廢。以後要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走好最後的每一步。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0/727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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