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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俊英 我是96年得法的,修煉大法使我身心受益非淺。身體健康、品德高尚。邪惡鎮壓後,單位逼我寫了“不煉功”的保證,可那不是我真心的。通過幾年的修煉使我更加明白了。所以我堅修大法,一修到底。在此嚴正聲明我所寫的違心的“保證”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0/727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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