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高維玲
我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用說明真相、揭露邪惡的實際行動彌補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2/10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