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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常淑華、劉桂英、王偉東、左亞臣 2000年末,我們去北京和平上訪,回來後,被工廠黨委書、派出所所長的迫害下,給我們洗腦,逼迫我們寫“悔過書”,如果不接受洗腦,就送到洗腦班。我們4人在受到邪惡迫害的壓力下,在承受不住的情況下,給派出所送了“錦旗”,說些對師父不忠的話,還被工廠電視台給錄像了,當時在邪惡的迫害下,犯下了不可饒恕的錯誤,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現在我們通過認真學法,漸漸悟到,我們這種行為屬於配合邪惡,向邪惡妥協。我們現在回想起來,真是後悔莫及。特此聲明,我們向派出所送的“錦旗”特此聲明作廢。洗刷污點,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4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1/728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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