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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光美 我由於學法不深,在2001年12月31日被邪惡騙到派出所,在惡言的引誘下,神志不清時簽了他們寫好的一份甚麼書,因被欺騙,對聲明沒重視,看到同修的交流材料才認識到,這也是修煉路上的污點,現聲明,那次的“簽名”作廢。回到正法修煉的洪流中,加倍彌補,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1/728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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