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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秀芬

    我於97年7月得法。修煉後十餘種慢性病大多根除。99年7.20,邪惡開始迫害大法,我與同修進京上訪,被送回本縣看守所,每天被強制看誣陷師父和大法的電視,並給錄像,在縣電台新聞節目中播放,毒害百姓。當家人得知我被關在看守所,全家五人輪流去看我,勸我“別煉了”快回家。幾天後,我的四個妹妹、妹夫等一行九人從八百里外的老家趕來看我,又哭又鬧。由於我帶著根本的執著走進了大法,又學法不深,被他們的眼淚和“勸告”(軟硬兼施)動了心,寫下了可恥的“不煉了”的字樣,他們不干,“幫”我寫了“保證書”逼我自己抄寫一份,由我家人交上去了。第二天,我四妹又寄來一封快信,以八十多歲的父母體弱多病要來看我及我家中小孫子沒人看為由說服我。看守所管理人員將我四妹寫的信在全體被關押的同修面前念了一遍。當時的我泡在親情中,沒了正念,公安找我談話時,我說“不煉了”。次日晚8、9點時,我被放回了家。

    出來的當天晚上,我做夢從很高的地方掉下來了。我知道這是慈悲的師父在點化我,我做錯了,應趕快重新做好。可我覺得我完了,因此而消沉,每天忙於家務,只在家自己煉功,不學法,不接觸同修,直到2000年才重新走入大法中來。

    後來師父幾次講法挽救跌倒了的學員,鼓勵重新做好。我也曾三次寫了聲明,但因學法不深,常人心重,沒做到真修,而是在法中找自己所要的,用法來掩蓋自己的“私慾”,怕寫了聲明公安局派出所找麻煩,怕受苦受罪(因派出所三次以查戶口為名到我家,到“敏感”的日子就打電話,單位領導也來詢問)。每當想將所寫聲明送公安局時,怕心就出來,然後就找理由掩蓋過去。當我看到《明慧週刊》“對自己負責也要對他人負責”一文時,對我觸動很大,我正是文中所說的那種人,認為是別人替寫的“保證書”,只不過自己又抄寫了一遍,裡面的內容也不記得了,有未受其害的感覺。這位同修提醒了我,我的所思所為都是為“私”的,順應了邪惡,做了舊勢力想要的一切,真是害己害人,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每天也在看書學法,可自己的所思所想卻離法千里……現在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保證”作廢。所說所做玷污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一切全部作廢。按照師父告誡:“事事對照,做到是修”(《精進要旨.實修》)來修煉自己。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2/72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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