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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任秀梅 我因修煉法輪功於2000年11月9日,被公安抓捕,非法判了三年刑。在監獄期間,做的一切有損大法形象的行為完全作廢。特此聲明,今後努力彌補自己的過失,一定做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2/72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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