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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淑芬

    我由於自己以前對法的理解不深,不夠精進,2000年遭到邪惡的迫害,被劫持到教養院,在嚴重的精神摧殘下,所寫的“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一律作廢。包括在派出所寫的“保證書”,在廠裡寫的“保證書”,給廠工會、公安分局、派出所寫的信一律作廢。我知道自己做錯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慈悲苦度的師父,千言萬語,悔恨自己當時走過的路,給大法抹了黑。今後自己決心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努力學好法,發好正念,認真講清真象,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3/73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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